法庭: 女童肺僵 醫生否認用力泵氣

【本報訊】十一歲女童在十個月大時,於瑪麗接受插喉治療時疑有失誤,令腦缺氧成為嚴重弱智及永久傷殘,家人入稟向醫院管理局索償四千六百萬元案昨續審。原告律師盤問替女童插喉的女醫生時指她經驗不足,即使發現女童肺部僵硬仍用力泵氣;女醫生否認說法,並指女童當時有氣胸及心臟病發,均非由她控制喉管不當所造成。

代表原告女童袁曉彤的律師指,女醫生曾以愛在事發的○一年十月二十一日做插喉手術時,只有四年經驗,卻要處理如原告那樣先天心肺功能不健全的嬰兒,實有不恰當之處。

曾否認並指她及其他醫生均相信她能勝任,她又稱原告當時肺有僵硬情況,行事時只會更加小心。律師又指她在醫療記錄中曾作多項修改,喉管深度更由原來的插入十二厘米改為十三點五厘米;曾解釋在每項修改都有簽名,目的只是確保資料準確,並非想改變或隱瞞當時情況。

案件編號: HCPI 228/2010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