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為配合港府當年提出全港七成人自置居所的目標,房屋委員會九八年初推出「租者置其屋計劃」,讓公屋租戶只需用市值的三至四成價錢購買所居住單位,其後金融風暴樓價下跌,港府在二○○二年重定房屋政策,租置計劃於○五至○六年度推出第六期後壽終正寢。
租置計劃共推出六期,包括三十九個屋邨共十八萬三千五百多個單位,租戶購入單位成為業主後第三年開始,可毋須補地價在居屋第二市場轉售單位予綠表戶,又或補地價後將單位在公開市場出售。
租置計劃單位第一期計劃包括黃大仙鳳德邨、香港仔華貴邨等優質地點,單位平均由四萬至卅六萬元,至去年六月底為止,已出售十一萬九千多個單位,佔總推出單位約六成半,其中華貴邨、長安邨、恒安邨及顯徑邨,售出率更逾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