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今次虐貓事件,近年網上不時流傳炸龜分屍、蠟封青蛙等青少年殘忍虐畜的片段及相片,據警方統計,今年頭八個月因虐畜而被捕的人數按年激增一倍。有犯罪心理學家指,青少年承受壓力時若未能妥善處理,或會以暴力向比自己弱小的生物宣洩,成長若再受壓力,更有機會虐畜變虐人,成為潛藏變態罪犯。
據警方統計,今年首八個月接獲卅六宗虐待動物個案,較去年同期少十四宗,但被捕人數按年增一倍,有十五人。另外,近年亦不時有報道指網上流傳青少年虐畜片段。
城大犯罪心理學家黎定基分析指,青少年把虐畜片段上載互聯網,旨在引人注目。黎表示,青少年遇上學業或家庭壓力時,若未能妥善處理,會有不同反應,部分會向小動物施虐,「例如青少年被同學欺凌,自己唔夠同學打,就向比自己弱的目標虐待宣洩,例如寵物」;他續指,青少年虐畜亦可能出於「憎恨罪惡」,如幼時曾被狗咬,心底埋藏對狗的怨恨,長大後或會向狗施虐報復。他坦言,青少年在成長階段殘忍虐畜令人憂慮,他們會習慣以暴力解決問題,長大後面對社會各種更沉重壓力時,行為變得更具侵略性,或會把虐畜手段「施展」在人身上,包括家庭暴力,甚至殺人,堪稱潛藏變態罪犯。
香港電腦保安事故協調中心經理古煒德表示,虐畜者把片段上載至分享網站,反會留下犯罪線索,執法部門可要求網站提供上載時間及IP位址,再循網絡供應商追查片段上載之地,以追緝虐畜者。執業大律師陸偉雄指出,根據現行法例,虐畜罪的最高刑罰為監禁三年,若犯案者為十八歲以下,或會以警司警誡或簽簿守行為處理。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