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參與集體投資要小心!在本港進行集體投資計劃,必須得到證監會批准,否則屬刑事罪行。有內地公司聲稱數年後來港上市,大搞講座,以「一萬元一年後變四萬多元,上市後升價百倍」作招徠,吸引市民購入該公司的「紙上產品」換取點數,該公司更設有網上平台倣效股票買賣炒賣點數,點數更可換股份。不過,「投資者」要套現獲利,需於網上掛牌沽貨,有人接貨才能套現。據估計,目前「投資者」遍及中港台及美國,涉款逾二千萬元。有財經學者提醒,如回報過高或不合理,需提防墮入投資陷阱。
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任何人邀請公眾將資金投入資產或生意,而投資者沒有參與日常運作,可從生意取得回報,即屬集體投資計劃,除非事先取得證監會批准,否則屬違法,最高可判罰五十萬元及監禁三年。最近一間自稱快將上市的內地公司亦公開邀請市民購買股票,指可獲得厚利,惟不少投資者根本不清楚該集資計劃是否獲得證監會批准。
「今次賺到笑!」林小姐的母親早前向她表示,用了二萬元購買上述公司的產品,換取了六千點,她口中的產品其實只是紙上的紀錄,並不是實質的物品。林母表示:「點數每三個月便會增加一倍,半年已經升到二萬四千點,公司遲啲上埋市,啲點數價格可以升成百倍,二萬蚊本金隨時變三百萬。」林恐母親受騙,要求與介紹母親加入計劃的中介人會面,對方更自稱已靠此計劃賺取數十萬元。
該名女中介人向林展示該公司為每位投資者開設的網上戶口,以及網上「點數」交易系統。中介人推介,每購入該公司一萬元產品,就可換取三千點,點數每三個月會倍增一次,一年便可增加至四萬八千點,以現時約一蚊一點計算,便可以兌現現金四萬八千元。另外,公司又會向大額投資者發放股份,只要點數達至指定的數額,便可以兌換「股證」,股東會顯示在公司註冊證書,定期獲得固定利息,稱之為「綁股」。
不過投資者要套現,必須透過該公司的網上「點數」交易系統,買賣倣效股票,點數價值浮動,投資者掛牌沽貨,要有人接貨才可套現;但投資者換取點數頭兩個月為禁售期,不可轉讓,直至禁售期完結才可沽貨離場,並且限制每次掛牌最多為三百點,每個戶口每日掛牌不可多於五次,即每日最多可出售一千五百點;而成功介紹新投資者更可獲取佣金。
記者接觸另一名已在該計劃投資十五萬元的主婦,她稱曾套現過小量現金,惟不清楚此計劃是否屬非法集資。她已有心理準備投資會「一鋪清袋」。
根據公司註冊處資料,該公司自今年初開始集資,近日截至最新一次登記,股東(綁股)人數升至逾一百五十人,遍布中美港台,加上未夠點數綁股的人士,人數達數百人,估計涉及金額達二千萬元。
但有會計界人士閱覽有關計劃的資料後質疑,該公司出售予公眾的股票總值只有六千元,每股票值只值一萬分之一元港幣,而且都沒有投票權。以他估計,大多投資者手上股票實際只值數十元。中文大學酒店及旅遊管理學院會計與財務高級導師李兆波亦稱,有關投資計劃「同龐氏騙局原理相似」,同樣要吸引更多投資者「落疊」,「上線」才可套現退出。他表示,該計劃風險極高,加上「上線」要等新人入股方可退出,上線資產如同被「禁錮」。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認為,該公司雖採用迂迴手法避免直接買賣股份,但在法律上仍屬干犯「非法集資」。他又指公司營運手法似「層壓式」,可能涉及「串謀詐騙」,投資者如配合公司尋找下線,可能負上刑責。警方發言人稱,不評論個別案件。對於層壓式推銷案件,發言人指會調查公司有否觸犯《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及其他刑事罪行。觸犯《禁止層壓式計劃條例》,最高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七年。
記者昨日到有關公司位於尖沙咀一幢商業大廈,面積只數百平方呎的辦事處查詢,該公司發言人否認公司進行非法集資或層壓式推銷,只承認買產品可獲贈點數。她更聲稱公司對點數買賣並不知情,公司亦無任何「綁股」計劃。但記者追問點數買賣需於其公司的網上平台交易時,她只以不清楚作回覆,並匆匆掛線。證監會不評論個別事件。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