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錶帶大王被指瞞稅遭索償

【本報訊】聯達金屬錶帶廠有限公司的臨時清盤人,入稟高院控告該公司創立人「錶帶大王」李世楠及其子女,指他們在經營錶帶廠期間透過一間澳門公司瞞稅,令錶帶廠被香港稅務局追收三百四十萬元欠稅。臨時清盤人指被告違反董事責任,向他們索償。

廠方遭稅局追繳340萬

原告聯達金屬錶帶廠有限公司,五名被告依次是李樹忠、李倩雯、李樹衡、李世楠及源興企業澳門離岸商業服務有限公司。入稟狀指,李世楠及其子女經營原告期間,安排把深圳廠房的產品供應給在澳門的第五被告,再由第五被告以更高價錢賣給原告,原告部分可觀收入因此落入被告及與他們相關人士手中,以便在港減輕或逃避稅務責任。

香港稅務局認為原告在○五年至一一年報稅表所述錯誤,要原告繳交三百四十萬元稅款換取不被檢控,原告的臨時清盤人因此要求被告賠償。

案件編號:HCA 2137/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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