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周啟邦妻反收地自付訟費

【本報訊】社交界名人周啟邦夫人周譚月清,不滿地政總署以違反租地條款為理由,沒收她在西貢黃竹洋租用的兩幅農地,遂申請司法覆核,高院於早前已駁回她的申請。律政司因曾派律師出庭反對她的申請,要求她支付訟費。高院昨拒絕律政司的要求,下令雙方各付自己的訟費。

法官指雖然律政司是應法庭要求出席聆訊,按慣例申請人就算不獲法庭受理案件,毋須支付勝方訟費,律政司未能提出偏離慣例的特殊理由,故周啟邦夫人不用付訟費給律政司。

案件編號:HCAL 6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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