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室纖形集團旗下的纖體公司「纖得掂」推出「目標必達—纖體大使計劃」,鼓勵顧客減至目標磅數便可取回按金。惟該公司兩名女治療師替兩名參與的男顧客量度減肥後體重時,涉嫌「出術」用腳踩上電子磅替二人增磅而無法達標,其中一人更因僅僅「超標」一磅而痛失逾三萬元按金。兩名女治療師事後被控以一項欺詐罪,案件在觀塘法院經審訊後昨有裁決。裁判官質疑「爆公司唔畀客人達標」的涉案公司前營運女經理在辭職後才指證被告,又認為她的證供存在疑點,故裁定兩名被告罪名不成立。辯方律師在庭外指裁決令她們取回正義。
裁判官質疑指,前營運女經理梁惠蓮在涉案公司任職超過十年,如果知道「踩磅」風氣盛行,為何至辭職後才指證兩名被告。梁在作供時又迴避多個關鍵問題,包括她為何明知文件載有客人虛假的體重仍然簽署文件。
另一方面,兩名事主的證供並沒有提及梁曾在案發現場出現,他們並非兩名被告的客人,他們是否達標並不影響兩被告的收入,所以沒有金錢動機驅使兩名被告犯案。基於上述理由,裁判官認為梁的證供疑點重重,故判兩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辯方在兩被告脫罪後申請向控方索取訟費,但控辯雙方未就訟費金額達共識,裁判官指示辯方向區域法院再作申請。
首被告邱杏樺(廿六歲),被控於○九年十月十三日替任公務員伍英時(卅六歲)磅重時,故意不誠實地踏在電子磅上而意圖欺詐,令伍的體重超出了「目標必達—纖體大使計劃」合約規定的一百六十六點四磅,導致伍失去三萬六千元按金。
江佩彤(廿四歲),則被控於○九年十月十六日替任運輸工人譚卓琦(卅二歲)磅重時,以同一方式意圖欺詐,令譚的體重超出了相關合約規定的一百六十磅,導致譚損失二萬四千元按金。
案件編號︰KTCC 2414/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