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繼續亡命 執法切忌偷懶

香港有兩種非常有特色嘅交通工具,第一種係擁有過百年歷史嘅電車,香港人通常好親切咁叫電車做叮叮。至於第二種咯喎,就係香港獨有嘅小巴嘞。由於小巴嘅特色唔係以歷史悠久取勝,而係以飛車出名,所以呢一種交通工具嘅叫法係「亡命小巴」。

為咗防止亡命小巴橫衝直撞,本來應該懶到出汁嘅官老爺都唔敢偷懶,諗咗好多辦法保障乘客同路人嘅寶貴性命。企圖阻止小巴司機成為亡命之徒嘅辦法簡直絞盡腦汁,先有安裝速度顯示器,再有增設限制速度器,雖然前者只係嗶嗶作響效用不大,不過後者點都叫做積番唔少陰德,畢竟時速強制限於八十公里以下確係可以避免大量慘不忍睹嘅車禍。你知啦,亡命小巴一個二個當自己係頭搖又尾擺嘅車神,如果冇限速器,時速百幾二百公里狂飆真係唔撞死都嚇鬼死。

問題係,道高一尺永遠魔高一丈,你以為重重設限就可以杜絕小巴胡作非為咩?當然唔係啦,小巴即使冇超速一樣可以撞死人。冇耐前之嘛,旺角彌敦道同亞皆老街交界就有一宗奪命車禍,一架載有乘客嘅紅頂小巴撞到一名男途人遠遠彈飛,當場噴血昏迷,送院搶救不治,小巴司機涉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死亡被捕扣查,呢單只係冰山一角嘅咋。

既然小巴繼續亡命,功夫茶真係好同意警方嚴厲執法o架,就算未出事都要打擊違法行為,例如超載。新界北交通部定期派出隱形戰車監視兜截,喺一個代號叫做Leaf-Flyer嘅行動之中,凌晨五點幾發現一架來往天水圍同尖沙咀嘅610S專線小巴,車上竟然有二十個乘客,超載嘅四人之中有三個被迫以企位搭車。

喂,係人都知小巴係十六座o架啦,接載二十人危唔危險啲呀?萬一大吉利是一車二十命都唔知點算好,保險冇得賠o架。警方即場以危險駕駛以及無第三者保險駕駛罪名拘捕涉案司機,可能已經防止咗一次致命災難。

呢嗱嗱嗱,官老爺真係唔可以偷懶o架,習以為常嘅官僚主義必須拋諸腦後,否則亡命小巴只會陸陸續續害人不淺。好似呢一次Leaf-Flyer嘅行動咁吖,警方截停兩架超速小巴,其中一架車速顯示器竟然反覆跳動於一百五十至二百公里之間,唔排除有人故意干擾顯示器製造壞錶錯覺,實際上當時嘅車速都超過每小時九十公里。

公平講句,自從小巴增設限速器之後,死傷枕藉嘅特大車禍已經少咗好多,不過警方都唔可以掉以輕心o架,唔能夠容許少數不法之徒草菅人命。唔理係超載定係超速,一概執法嚴拿先至啱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