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搭超載小巴保險無得賠!有保險業界人士指出,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均有限制載客人數,車主、司機及乘客三方均清楚,若搭上超載車輛出事,全部人均屬違法,不會獲得賠償,只能循民事訴訟索償;而法例規定小巴時速不能超過八十公里,車速顯示屏亦必須保持良好狀態,若違規可被罰款或監禁。
國際專業保險諮詢協會會長羅少雄稱,如公共交通工具載客人數超出法例規定,即使發生任何意外,無論車主、司機甚至乘客其實均屬違法及違反保單條款,全部人都有責任,故不會獲得賠償。
另外,根據《2012年道路交通(修訂)條例》,公共小巴於道路上的行駛速度超逾每小時八十公里,可被判罰款四千元、違例駕駛記分三至十分。而車速顯示屏若設定的速度與運輸署署長釐定的不同、或未能保持於良好及有效的狀態等,均可被判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