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港現時有六十七個「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每年吸引不少市民慕名參觀,如市民「順手」帶走在內棲息的生物,並不違法;漁農自然護理署高級海洋護理主任周永權昨日呼籲觀賞的市民,能自律地不帶走任何活生及死去的生物,又承認有關地點不受《海岸公園條例》監管。有環團憂慮當局的「溫馨提示」會帶來反效果,恐加劇本地生態環境的破壞速度,造成大埔龍尾「翻版」。
位於香港島南岸的大潭港內灣,為其中一個「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內灣被陡峭山丘圍繞,能阻擋強烈海浪侵蝕,但也有足夠空間讓新鮮海水流入灣內,適合黑口濱螺、彈塗魚及招潮蟹等棲息,亦有紅樹林及潮間泥灘等,是具備多樣性的生態環境。
漁護署高級海洋護理主任周永權昨稱,不少市民喜到大潭港內灣等地觀賞生境或進行生物調查,但因包括該處在內的「具特殊科學價值地點」不受《海岸公園條例》監管,市民帶走在內棲息海洋生物也不違法,故呼籲市民能自律,切記勿帶走任何活生及死去生物,甚至連海岸石頭也不應隨處移動,因可能騷擾依附石上生活的石蠔和彩螺等,也要緊記勿亂拋垃圾和污染海水,保護海洋生態環境。
不過,香港自然生態論壇成員李錦華則擔心,漁護署的提醒會帶來反效果,變相鼓勵市民到大潭港內灣等地「收集」海洋生物,恐步龍尾後塵,吸引更多人有意或無意地作出破壞海岸的行為。李指,本港的保育野生動物條例很落後,建議參考海外,把至少兩成水域列作海岸保護區,以便有更全面監管,防止任何人傷害海洋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