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電腦技術員途經屯門麒麟圍一幢村屋外空地時,疑不滿一隻有人飼養的狗吠聲過大,涉嫌向狗隻縱火焚燒,導致狗隻嚴重燒傷,最終要人道毀滅。涉案技術員兩日後到警署自首,他被控一項縱火罪,昨到屯門法院應訊,暫時毋須答辯,獲准以二萬元現金保釋外出,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九日再訊。被告莫仲霆(三十歲)被控今年九月一日在屯門麒青街麒麟圍廿九號A室單位,損害屬於何玉英的一隻狗。
控方昨申請押後案件時表示,要徵詢法律意見研究控罪是否適合,又透露被告和姓何事主並非鄰居關係。
案件編號:TMCC 3700/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