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搗亂廉署 執達助理罰款

【本報訊】在九七年曾被廉政公署檢控未盡責派傳票和騙取交通費的前執達主任助理鄭強寧(四十九歲),雖然事後獲撤控,但仍因行為失當被迫提早退休。他對事件一直耿耿於懷,認為遭「老屈」,遂在今年二月廿六日至五月廿一日的近三個月間,分別在沙田、灣仔及油麻地的廉署辦事處門外,六次拋擲茄汁及玻璃樽等廢料洩憤,最後一次犯案時被途人發現報警而被捕,揭發先後共六度犯案。被告昨於屯門法院承認「拋擲廢料在政府或私人財產上」共六罪,被判罰款四千八百元。

案件編號:TMCC 1641/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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