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六年遺失身份證補領後,直至去年申領政府派發的六千元時,始發現遭人利用他五年前遺失的身份證冒名申領。警方接報調查後,更揭發背後有一連串使用多張他人失證所作出的詐騙罪行。當中包括利用失證開設六個銀行戶口及申請了兩張信用卡,並利用有關戶口資料進行網上購物行騙等,至少騙去一部筆記簿型電腦和兩部iPhone,警方最終拘捕一對涉案男女。兩人昨在區院承認使用他人身份證、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管有虛假文書等共十一罪,還押至本月廿一日始判刑。
報稱水貨客的男被告丁振邦(四十二歲)承認四罪,控罪指他於去年十月十三日和今年一月十日,兩次在無合法權限使用他人身份證,及於今年一月十日管有他人身份證,和管有一些虛假文件包括三份假糧單和信用卡等。
報稱文員的女被告馮寶怡(卅四歲)則認七罪,指她於去年兩度在無合法權限下使用他人身份證,及於去年十一月至十二月,五度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包括兩部共值一萬四千元的iPhone及共值九千五百元的首飾等。案情指,年約廿多歲的姓劉青年在○六年五月,於羅湖口岸遺失身份證後即時報失,他於去年十月申領政府六千元時,發現有人已冒名申領遂報警。警方調查後,發現有人利用劉的失證,開設六個銀行戶口和申請兩張信用卡。去年十月十三日,男被告到一間秘書公司要求開公司,當時他曾出示劉的失證。
而在去年十一月十八日,女被告在網上購買一部值五千九百元的筆記簿型電腦,她在取貨時交出一張空頭支票。同月廿一和廿六日,她再在網上拍賣網購買兩部各值七千多元的iPhone,她向貨主展示他人身份證及支付一張一萬四千多元的空頭支票,然後取貨。去年十一月廿七日、十二月一日女被告再在網上購買吊墜及頸鏈等等值一萬七千多元首飾,賣家因所收支票無法兌現而報警。
警方調查期間,叫銀行暫停以劉失證申領的一張信用卡,並着銀行通知該卡的聲稱擁有人會出信重新發卡,期間男被告到銀行取該信時,遭埋伏的警員拘捕。至於女被告則於去年十二月八日,在街頭遇到其中一名受騙網購的賣家,對方報警將她拘捕。警方調查後除發現劉遭盜用身份證外,還有四名人士的身份證被非法盜用。
案件編號:DCCC366、699/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