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司機斥警查案草率

【本報訊】五十六歲的士司機陳先生今年三月中,從港島南區華康街雙白線轉右入域多利道往薄扶林道方向時,與一輛黑色平治跑車迎頭相撞,的士車頭被撞至嚴重損毀,陳先生其後被控不小心駕駛,連月來身心受創。陳先生堅稱是該跑車超速兼爬頭肇禍,不滿警方調查草率,質疑有人先入為主,「認定小路出大路,小路司機一定係錯,個司機仲要係職業司機。」警方發言人表示,港島警區交通部會跟進有關查詢。

疑點重重下撤控

擁有近三十年駕駛「搵食車」經驗的陳先生昨稱,裝置在其的士車頭的攝錄鏡頭拍下了事發時的士被撞的一刻,質疑警方調查期間未有積極考慮有關證據。

意外後陳先生的身體出現後遺症,包括右邊視力及聽覺受影響,情緒大受困擾,需要看精神科醫生,加上至今仍停工,損失約十萬元,他說:「依家過馬路都驚,腦海成日浮現被撞嘅片段,病情亦影響與家人關係。」

案件原訂本周一在法庭審理,但陳稱,警方基於證人即該跑車司機因健康為由未能出庭,故撤銷對陳的控罪,他原找來理工大學機械工程學系工程師盧覺強做專家證人,盧亦發現該案疑點重重,他引用物理學的能量守恒定律,推算出涉事跑車車速疑達八十公里,而發生意外的路段車速限制為五十公里,質疑有人因涉嫌超速及爬頭肇禍,他解釋說:「動能會轉化為功率,當兩車相撞時,部分能量轉化為撞擊力,計埋呢啲落去,推算跑車車速應達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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