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九二共識」二十周年,一九九二年十月底,代表兩岸的民間機構在香港開會,之後達成了一些口頭協議,這就是所謂的九二共識。因為事情敏感,會議過程限制較多,所以會議結論以口頭表述為主。而這次會議的成果,後來台灣的蘇起就稱之為九二共識,那大概已經是達成九二共識多年後的事,所以,九二共識不是當時用的正式名稱,而是後來補述的。
因為當年所達成的只是共識,而不是一清二楚的條約或聲明,所以灰色地帶不少。例如九二共識最重要的是甚麼?後來經李登輝等人加以潤飾,九二共識對許多人而言,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但這種演繹有很大的問題,因為前後兩句是不對稱的。前者是在九二年兩會所達成共識的最核心部分,就是同意只有一個中國,兩岸會致力於國家的統一。各自表述,只是當時中國的確存在的分裂局面,才有兩岸兩邊的政府,所以,各自表述,只是用來應付當時仍然分裂的情況,但這種分裂不是常態,兩岸政府要努力通過和談協商去達致國家的統一。
所以,真的要去概括九二共識,用一句話,就應該用一個中國,真的要再加一句,也應該用對等的詞語,例如謀求統一,或者最終統一。
然而,用了各自表述,非但是不對等,反而把重點移到各自表述,那就變成強調了分裂的現狀。如果沒有一個最終統一的目標,一個中國就變成了空話,兩岸分裂的現狀就成了常態,變成長期各自表述,也就變相的一邊一國──一個中國變成兩個中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