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超英轟貪曾淹沒公義

【本報訊】現屆政府如期進行大埔龍尾沙灘工程,遭不少反對及質疑。環保人士林超英及吳祖南昨先後開腔譴責上屆曾蔭權政府遺禍,林超英直斥曾蔭權意志淹沒公義、政策和程序,當年該項目既無政策基礎,未過環評報告程序,已被曾蔭權列為優先工程,最終在「程序暴力」下被硬推過關,導致今天的反對局面。

港府發言人表示,當局已按程序進行各項諮詢及審研工作,會按計劃推展興建龍尾泳灘工程項目,指項目自二○○○年開始經過連串諮詢,參考各方意見所定,最近的(十一月一日)大埔區議會再通過加保育動議,特區政府相信發展保育得以並行。龍尾污水收集網絡在二○一五年泳灘啟用時,符合游泳標準。

「必須沙灘」無政策基礎

守護龍尾大聯盟昨午於政府總部草地集會,天文台前台長林超英雖未有出席,但以「龍尾灘——前任行政長官意志淹沒公義、政策和程序」為題撰寫網誌,讓代表於會上宣讀。林指,港府從來沒有「一區一沙灘」政策,故「大埔區必須有一個沙灘」沒有政策基礎;港府也沒有「區議會提出的要求一定要辦」的政策,就如中西區議會十四票對一票要求英皇書院不縮班,港府也沒有遵行。

他說,曾蔭權○五年施政報告把龍尾人工海灘列為廿五項優先工程項目,只能找到是大埔區議會要求,卻無政策基礎,故只能相信是以他個人的長官意志淹沒行政機構的政策框架。當年該項目尚未通過環評程序,曾蔭權此舉對檢視環評的環諮會委員構成壓力,上屆政府所謂「按足程序」,有形無神,公義不得彰顯。

當年於環諮會投反對票的吳祖南昨稱,當年委員與漁護署代表展開激辯,不少委員質疑署方硬將龍尾說成是「丙級」生態價值(即最低級),投票結果五比五,代主席黃玉山投支持票,黃玉山昨否認是決定性一票,指對方不應將他的一票「放大」。

張學明指不涉私人利益

另外,對於有人質疑龍尾沙灘項目涉及地產利益,身兼大埔區議會主席及鄉議局副主席的張學明指,該工程已商討接近二十年,在區域市政局年代已取得地區人士共識,當局亦已回應環保人士的憂慮,將龍尾灘高生態價值生物遷移至汀角另一水域,「由劏房搬去大廈,相信受影響生物的生存空間更大!」他承認自己在大埔擁有七個物業及三幅土地,但強調支持龍尾興建人工沙灘不涉私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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