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打出殖民時代「米字旗」,叫囂「中國人滾回中國去」、「香港要獨立」、「南京條約萬歲」等口號示威,到中聯辦門外進行政治挑釁,此等行徑「港獨」性質昭然若揭。有人不知是別有用心抑或糊塗,居然為其開脫,說是「部分人藉此表達對社會現實不滿而已」!
毋庸諱言,當今社會貧富懸殊,分配不公,社會財富向地產財團傾斜,八十後、九十後向上流動機會渺茫,樓價飛漲令中下階層市民置業難,租金狂飆使中小商戶慘淡經營,個人遊過程中兩地同胞文化、習慣差異時有摩擦,社會內耗、政治紛爭令港人困擾,新一屆政府醜聞不斷日益積弱等等,人們有理由不滿,有需要宣洩。
問題是,有人揮舞殖民時代的旗幟,狂呼「我哋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大喊「香港要獨立」,非但解決不了上述的社會矛盾,反而會產生新的矛盾,而且令原先的矛盾更尖銳。因為《基本法》第一條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以「港獨」手段「撒嬌」完全違反香港法治核心價值,也違反十三億人民包括七百萬香港同胞愛國愛港的立場。
日本政府曾發動太平洋戰爭,其錯誤政策導致廣島、長崎捱了兩顆原子彈,但人家有發出「廣獨」、「長獨」訴求來表達不滿嗎?沒有!美國人民當年反越戰示威也是高舉星條旗而非殖民地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