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言集:限制裸官

在汪洋離任前,廣東省推出《從嚴治黨五年行動計劃》。該計劃最突出之處是對付「裸官」,即配偶子女已移居國外境外的官員,一是不得提任市縣鄉鎮黨政正職,或省市縣黨政工作部門與國有企業事業單位的正職,或重要和敏感部門領導班子成員之職;二是領導幹部身為黨員的,要如實報告個人的收入、房屋、投資、婚姻變化及配偶子女從業、移居國外境外,乃至計劃生育等情況。

海內外對裸官的批評久矣,中國近年亦拘捕了不少被揭貪污的裸官。裸官與貪污之間是否有必然關係難以確定,但作為中共黨員和幹部,對國家沒有歸屬感,把家人子女移民海外,在中國標榜民族主義和愛國主義時,實在難以服眾,是很壞的示範。

任何國家對其官員都有忠誠的要求,發達資本主義國家亦不例外。即使本人不移民,配偶與子女移民便需向外國、外地盡忠,裸官對中國的忠誠便會受到影響。限制裸官的規定是防微杜漸,也不鼓勵官員幹部的配偶子女移民。對於真想移民或配偶子女已移民者,大可辭職下海,並非沒有選擇。

對裸官的限制還不足夠,因配偶子女移民者往往涉及收入與官俸不相稱的問題,故《行動計劃》要求幹部如實申報收入、財產、婚姻等,二○一三年還要成為報告制度。相信這是全國首例,首例一開,其他省份便備受壓力。不過,最需要限制裸官、廉政報告制度的是中央領導幹部,若習近平、李克強能主動示範,作用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