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歲新例首查獲違規入賭場

【本報訊】澳門禁止二十一歲以下人士進入及逗留在賭場的法例本月一日生效至今,澳門博彩監察協調局接獲首宗違規個案,涉事者為當地居民。博監局局長雪萬龍表示,實施新例後,至今發現的違規個案不多,相信與博企配合政府的宣傳工作有關,他有信心可做好執法工作,並強調該局派駐娛樂場的督察將協助保安人員查核進入賭場人士的年齡,有懷疑都會查核。

根據本月一日生效的《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其內逗留及博彩的條件》法例,進入賭場的最低年齡由十八歲提高至廿一歲,若二十一歲以下人士違法進入賭場,會遭行政處罰,他們投注的金額和贏得的彩金或其他博彩收益將收歸澳門政府所有。至於涉事賭場亦會因監督不力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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