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沙咀漆咸道南百樂酒店的DNA商場近日易手,商場內近百租戶面臨迫遷。多個商戶即使租約仍未到期,亦接獲原業主突然通知十二月五日前交回舖位,但無賠償或安置。不少商戶趁聖誕、新年黃金消費檔期前大量入貨,更有小商戶開業僅一個多月,投資了裝修費、入貨費用等廿多萬元,如今血本無歸。原來根據租約條款,商場可給一個月通知期便終止租約,要求商戶離開。
八十後青年劉先生一心創業,憑積蓄及向家人借錢,租下DNA商場二樓一舖位售賣精品玩意,租約為期一年。該舖九月中開業,裝修費連同入貨費用廿多萬元,更再以數萬元大量訂貨,準備在聖誕、新年黃金檔期大展拳腳。豈料十月三十日突然收到商場來信通知,指根據租約條款,提早與他在十二月五日解除租約,他要在限期前將貨品搬離商場,否則會由商場處理。
劉先生批評商場做法無良:「賣商場,業主應該一早知,唔係一、兩個月嘅事,點解仲招攬新租客?等我買晒貨、裝修晒,開咗業只係個幾月就迫遷。」他惟有將貨品半價促銷,希望減低損失,但仍慨嘆:「得番一個月營業,點減價都搵唔到廿幾萬啦。」
於三樓經營咖啡店的溫先生亦開業僅七個月,租約仍有三年多,「裝修費都八、九十萬,最初經營一路蝕錢,上個月啱啱收支平衡,想做埋聖誕新年黃金檔期都唔得。」他指商場內約六十多個租戶租約同樣未到期,當中十多個商戶僅開業少於三個月便被迫遷,因租約條款苛刻,商場可於給予一個月通知期便終止租約,要求商戶離開。
現時大部分店舖均貼上「搬遷清貨」、「結束營業」等海報促銷,更有商戶貼上「無良迫遷」橫額。多個商戶均指早前與商場商討均無正面回應,堅持不賠償、不安置、不延期的三不政策,商戶正研究下一步行動,不排除聯合起來採取法律行動。
本報昨致電DNA商場多名租務人員的手提電話,但都無人接聽,留言後亦無回覆。
DNA商場屬於百樂零售集團,由羅氏針織第三代後人羅穎怡主理,羅氏於○二年以五億二千萬元購入百樂酒店,持貨十年,到今年十月底出售商場部分,作價十九億八千萬元,羅氏仍保留酒店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