佐敦文匯街早前有塌樹壓毀私家車,私家車車身被樹枝刮花及壓至凹陷,惟車主向管理有關花盆的民政處追討賠償,竟獲覆「倒塌的樹木不屬本處所有」。立法會議員及區議員均直斥民政處疏於巡查,被人擅自栽種亦懵然不知,反映其「重視綠化,輕視管理」之處事陋習。
「個花盆印住大大個『油尖旺區議會』,平日又見到民政處派人修葺啲樹,但意外發生咗竟然話棵樹唔關佢事?」葉先生停泊於文匯街咪錶位的座駕早前遭塌樹壓倒,車頂及車窗被樹枝刮花,部分位置更被壓至凹陷,遂去信民政處追討,惟事發至今四個月,僅接獲一封書信交代,內容更指「倒塌的樹木不屬本處所有」及遭他人擅自栽種。葉批評民政處一直知悉有關大樹豎立上址,惟意外發生後卻不承認大樹為該處所有,不滿當局推卸責任,未能保障市民權益。
油尖旺民政事務處發言人表示,佐敦文匯街之花盆由該區區議會於○○年撥款設置,屬市區環境改善工程計劃,由轄下之地區設施管理委員會僱用承辦商負責日常管理。發言人強調,當日知悉有樹木連花盆倒塌意外後,已立即派員到場了解情況及通知承辦商移走花盆。該處共接獲兩名車輛受損之車主提出書面索償,現正就有關索償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以作跟進。對於有關「倒塌的樹木不屬本處所有」之回應被指有推卸責任之嫌,發言人則未有回應。
油尖旺區議員陳偉強表示,民政處一般會在意外發生後先着公正行進行評估,才斷定責任誰屬,惟是次「跳級」向律政司徵詢意見之做法有浪費公帑之嫌,「政府各部門都有買保險o架嘛,點解唔交由保險公司搵公正行去處理呢?跳級去律政司反而浪費社會資源!」葉強調,上述塌樹意外並非單一事件,促有關部門加強監管及保養樹木,避免同類事件再次發生。
立法會民政事務管理委員會成員王國興形容是次為「烏龍事件」,足見民政處平日疏於監管、缺乏巡查之陋習,「改善社區同綠化工程係要做,但冇可能唔管理,有人種咗棵樹喺度都唔知!」
記者:黃芷君
攝影:阮佩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