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局解答印花稅豁免範圍

【本報訊】政府首次開徵買家印花稅,稅務局隨即在其網頁列出十多條常見問題,解答疑問,如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其非香港永久性居民近親,即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姊妹聯名取得住宅物業,可獲豁免買家印花稅。

稅局亦指出,如果住宅物業由一名香港永久性居民及一名非近親的非香港永久性居民共同購入,則不論該非香港永久性居民所佔物業的業權比例,均須就該物業的價值繳交買家印花稅。

至於何謂香港永久性居民,稅局表示,《入境條例》載有香港永久性居民的定義。一般來說,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會視作香港永久性居民,而任何人士如能提交由入境處發出的「居留權證明書」,以證核實其獲取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資格,亦會被接納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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