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清盤的聯達金屬錶帶廠有限公司,昨日再度入稟高院,控告創立該公司的「錶帶大王」李世楠及他兩名兒子,指公司曾經以賤價出售名下物業予李世楠兒子,且他們曾用公司款項支付有關物業的差餉和管理費,公司要求李世楠三父子歸還物業和賠償損失。
高院前年已下令將原告聯達金屬錶帶廠有限公司清盤,並委任了臨時清盤人;三名被告包括李世楠及他兩名兒子李樹衡和李樹忠。入稟狀指,李樹衡和李樹忠於○七年代表原告,以嚴重低於市值的一百萬元價錢,把葵涌金城工業大廈一個單位賣給李樹衡,而李世楠及李樹衡父子兩人一直宣稱擁有該單位的真正業權。另外,原告又曾代李樹衡繳交該單位和相連車位的差餉和管理費共二萬餘元。原告要求三名被告歸還該單位和賠償,並向李樹衡追討代繳的二萬餘元。
案件編號:HCA 199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