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必自侮然後人侮之,這句老生常談應該如何理解呢?舉一個例子吧,中國體壇過往充斥着服用禁藥撈取獎牌的騙子,好不容易今年倫敦奧運出了一位打破世界紀錄的中國女飛魚,人家不禁質疑是服用禁藥的後果。你以禁藥來侮辱別人,別人以禁藥來侮辱你。
情況就像美國一代傳奇單車手岩士唐,被揭發服用禁藥之後身敗名裂,國際單車聯會褫奪其七屆環法賽總冠軍的榮銜,並且終身停賽。聯會以侮辱的語氣表示:「岩士唐在單車界再無任何地位,活該被世人忘記。」
服用禁藥撈取獎牌固然是欺騙行為,若然為了得獎而賄賂評判呢?那當然亦是自毀人格的丟臉舉措。瑞典漢學家馬悅然是諾貝爾文學獎評委之一,他在上海訪談之時爆出內幕,有山東文化幹部為了得到文學獎,給他寄了很多名畫和古書,還說只求榮譽不求財,獎金大可留給馬悅然。簡言之,中國人送禮送錢收買文學獎。
依我說,這正正是人必自侮而後人侮之。中國人企圖以賄賂來欺世盜名,人家不禁質疑,難道第一位榮獲諾貝爾文學獎的中國籍作家莫言,也是買回來的虛榮?如果莫言感到受侮辱,那是人之常情,畢竟身處醜陋同胞當中,很多時候會產生羞與為伍的感慨。
不要臉的炎黃子孫自毀人格尚屬小事,連累國格受到侮辱乃茲事體大。即使莫言是清白之軀,日後再有中國籍作家摘取文學獎桂冠怎麼辦?沒有人願意聽到這樣的話,中國人在文學界再無任何地位,活該被世人忘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