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水兩舅甥村民僭建表證成立

【本報訊】屬舅甥關係的上水金錢村兩名村民,被指在一塊共同擁有的土地上,興建三層高村屋後再僭建多一層建築物,但涉嫌未有遵從屋宇署在○九年初向二人發出的清拆令而遭票控。審訊後二人昨於粉嶺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其中被告侯國祥自辯時指他曾聽聞發展局與鄉議局商討的村屋僭建「理順計劃」,所以,在重建村屋後抱有「僥倖」及「人起我起」心態;而任辯方證人的上水鄉事委員會主席侯志強指「理順計劃」容許四層高村屋繼續存在。

兩名被告侯國祥及其外甥李君畦是金錢村八十二號地段一塊土地的共同擁有人,他們各被控在一○年十二月五日至一一年十月廿六日,沒有遵從屋宇署發出的清拆令。現已退休、育有三子三女的被告侯國祥(五十九歲)自辯指,祖父在數十年前沒有向任何政府部門申請便建屋,他又見鄰居沒有申請亦進行重建,認為政府默許其重建工程。

侯志強:四層高村屋允存在

他又指一直都不知道法律對村屋的高度及層數有限制,控方即反問︰「咁咪起摩天大廈都得?」被告表示直至○九年收到清拆令才知悉有關限制,惟當時聽聞「理順計劃」容許村屋建至四層,抱着「僥倖」及「人起我起」的心態認為僭建物可繼續存在。辯方之後傳召侯志強作供,侯因為遺下身份證在私家車內,希望作供後始補上,但遭官拒絕並笑着問侯︰「(身份證)唔過五十米範圍?」侯供稱曾參與「理順計劃」的討論會議,他聲稱政府容許四層高村屋存在,現階段只是討論罰款與補地價事宜。侯的作供一度因偏離正題而被官打斷,他怒斥︰「連證人都唔畀講嘢,香港司法邊度公平?」侯最後指着被告,強調自己「好關心佢」。

案件編號︰FLS 14713及714/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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