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界丁屋問題最近再度成為社會熱門話題,各界議論紛紛,要求檢討的聲音此起彼落,連發展局局長陳茂波亦認同有檢討的必要。其實,政府並非不知道丁屋政策異常「惹火」,如今拋出這個爭議性話題,只能說明當局面對「地從何來」的尷尬,無計可施,不得不另闢蹊徑。
追本溯源,丁屋政策歷史不長,當然不是不可以討論。當年港英政府為爭取新界原居民支持,於一九七二年推出「小型屋宇政策」,規定凡十八歲以上男性原居民一生中可以申請一次在認可範圍內建一座高度及面積均受限制的住宅,毋須向政府繳付地價,港英政府當時亦表明,這是一項「中短期」措施。事實上,香港土地資源有限,而丁權無限,據統計,目前合資格申請丁權的原居民有二十四萬人,由於「子子孫孫無窮盡也」,長遠而言,香港勢將無地可用,莫說今後非原居民將面對無屋可住的窘境,光是滿足丁權需求都不可能。
其實,關於丁屋政策的爭議早在上世紀九十年代已經出現,只是因為這個話題非常敏感,根本不可能達成共識。一方面,愈來愈多市區居民被迫棲身危機四伏但租金堪比豪宅的劏房、籠屋;另一方面,新界原居民可以申請建造三層丁屋,香港之貧富懸殊,不僅表現在金錢收入差距,也體現於居住環境的天差地別。最值得商榷的是,港府目前共有二千一百多公頃土地儲備,其中一千三百公頃用於主要是丁屋的鄉村式發展,再扣除道路等公共設施用地,實際上用於商業及非原居民房屋用地不足四百公頃。丁屋用地超出其他用地的兩倍以上,當局土地規劃嚴重失當,未能地盡其用,難免引起質疑。
由於土地資源利用不盡合理,加上最近樓價持續飆升,社會上再次出現檢討丁屋政策的呼聲。有人提出「丁權證券化」,允許丁權在市場上自由買賣;有人建議以類似居屋換丁權;有人認為丁屋可作「多層式」高密度發展,善用土地。這些建議皆有可取之處,若能推行,有助緩解港府土地荒難題。問題是,丁屋檢討涉及持份者重大利益,爭議極大,如果沒有足夠的誘因,豈能讓丁權持有人輕易放棄既有的「特權」?
君不見,同樣是拆除僭建物,在市區實行多年,陸續拆掉四十多萬個僭建物,而在新界,拆僭卻寸步難行,即使港府作出讓步,變相認可部分新界僭建物,但響應者仍然寥寥可數,甚至有人爭取僭建合法化。取締僭建物尚且引起強烈反彈,檢討丁屋政策的阻力會有多大,不言而喻。
房屋問題火燒眉毛,檢討丁屋只能從長計議,遠水救不了近火。何況在目前的政治現實下,提議檢討丁屋形同開闢新戰線,徒然惹來更多爭議,並激化城鄉對立,根本不切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