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錶帶大王」三父子遭追數

【本報訊】有「錶帶大王」之稱的錶帶廠商李世楠,他創立的聯達金屬錶帶廠有限公司前年被法庭頒令清盤,清盤官接管公司後,發現他兩名曾任公司董事的兒子與一間公司,拖欠錶帶廠貨款六百萬元;而李世楠更被指從錶帶廠的戶口開出一百萬元支票,給予其中一名兒子提走款項。錶帶廠昨入稟高院,要求李氏三父子及該公司把共七百萬元歸還,以及賠償相關損失。

不當用支票提走款項

原告聯達金屬錶帶廠有限公司(下稱原告),被告依次是李樹衡、匯德國際(香港)有限公司、李樹忠及李世楠。首及第三被告是第四被告的兒子,三人均是原告的董事;另外首被告是次被告的股東,他佔九成股份。

入稟狀指原告在二○○九年被申請清盤,法庭二○一○年七月頒下清盤令,並委任兩名會計師接管原告。入稟狀指根據帳目顯示,在二○○六至二○○七年間,原告向次被告提供六百萬元貨品,但對方未付款。

此外,第四被告則被指簽發了一張一百萬元支票,令首被告在二○○七年二月不當地用該支票從原告戶口取走款項;原告認為眾被告需交還上述款項。

據資料指,李世楠在七十年代起經營錶帶及不銹鋼用品,八六年法國牌子Charles Jourdan曾指李的產品抄襲其設計,後來雙方和解,李事後便把董事職位讓與長子李樹忠。惟兩父子近年因為家族所持的公司股份出現爭拗,李更曾在二○○九年入稟告長子要對方交出股權及追款。

案件編號: HCA 1952/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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