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不遂 工程師恐嚇「女神」

基督徒工程師在教會認識一名小學女教師後,將她奉為「女神」,向她展開追求攻勢,經數次約會後,鼓起勇氣向她表明心迹,惟求愛後遭拒愛,只能維持普通朋友關係。「慘食檸檬」的他眼見女神仍結交多名男性朋友,在妒忌下憤而大報復,寄出匿名信予女方任教小學及其母,揚言會廣傳女方與其他男人性交的淫照以毀女方名譽,但淫照其實不存在。工程師事後被捕,原被控一項刑事恐嚇罪,他昨於荃灣法院應訊時獲控方撤銷控罪,法庭判他需須自簽一千元守行為一年。

披着一頭及肩長髮的被告葉權(卅三歲),昨身穿啡色恤衫及黑色西褲到庭,應訊期間顯得神情緊張。他原被控於今年四月廿四日至廿五日,向卅五歲女事主威脅會使她名譽遭受損害,意圖使她受驚。

匿名信寄事主任教學校

案情指,被告與事主約在今年三月於教會認識,二人約會數次後,被告向事主表白示愛但遭拒絕,二人繼續維持朋友關係。至四月廿四日,事主如常回校教學,該小學的校長則告知她,收到一封手寫的匿名信,內容聲稱事主曾與多名男子發生性關係,而寫信人更恐嚇將會展示有關淫照。事主當晚返回住所時,知悉母親在家亦收到類似內容的匿名信,事主對恐嚇信由誰人寄出茫無頭緒。

翌日,事主接獲被告的手機短訊,被告指稱他亦收到一些針對事主、與匿名信內容相類的恐嚇電郵,事主要被告將該些電郵轉傳給她查看。經過檢查後,事主認為該電郵與多封匿名恐嚇信的模式及內容十分相似,懷疑是求愛不遂的被告寄出,於是報警求助,她並向警方確認她不曾與他人發生性關係。

被告被捕後,一度否認曾寄恐嚇信,但最終亦向警方招認事件。他表示,因見事主廣識新男性朋友,在一時衝動及妒忌下,向事主學校及其母寄出上述恐嚇信,之後又假冒不知名人士電郵恐嚇信給自己,企圖混淆視聽。而在招認過程中,他一再強調自己信奉基督教。

案件編號:TWCC 2670/2012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方互動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