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議會籲納十項安全措施

【本報訊】隨着十‧一海難發生,市民關注海上觀光活動的安全問題,香港旅遊業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昨發出通告,提醒旅議會會員在安排海上觀光活動時盡量納入十項安全預防措施,包括觀光船須購買第三者責任保險、領隊及導遊應檢查船隻是否超載,若有規定乘客及員工應在出航前穿上救生衣,以保障旅客安全。

通告指出,南丫海難令全港市民沉痛惋惜,海上觀光活動的安全問題亦引起關注,而營辦旅行團的最大風險,乃團隊遇上意外並引致旅客受傷甚至死亡,意外發生會對會員帶來巨大衝擊,旅議會遂在○六年已委託一間保險顧問公司研究旅行社的風險管理事宜,並在翌年七月完成《香港旅遊業風險解決手冊》。

保障海上觀光客

通告引述手冊內容指,在安排海上觀光活動,會員與供應商服務協議應盡量納入十項安全措施,包括觀光船須配備足夠照明、消防、救生衣及救生船等設備、持有有效牌照、定期接受檢驗及維修、船長並應保持身體健康及符合航行要求、不應酒後駕駛或超速等,並應適當執行,保障旅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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