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勞教制度一直受到詬病,北京發表《中國的司法改革》白皮書,透露政府正在研究具體的改革方案,總的方向就是取消。依三禪之見,中共當今所依賴的反腐敗制度「雙規」,也應該提到取消的議事日程上。
勞動教養制度和收容遣送制度一樣,被詬病為法外之法,取消已經成為共識。重慶的大學生任建宇,因為轉發有關不利原重慶領導的微博,就被勞教兩年。更為荒唐的是,有些人可不經司法程序,毋須審判,就被剝奪人身自由達三年之久,甚至還可以延長到四年。
勞教制度,是中共執政之初形成,開始只作為一種治安行政處罰,主要是針對有輕微違法行為,不夠刑事處罰的人員。
大陸法學家指出,勞教或許在解放之初,各種司法制度不完善之時,對維護社會秩序有作用,但後來尤其是在文化大革命「無法無天」之時,隨意擴大。後來,這也成為當局不時進行的「嚴打」的工具,勞教範圍不斷擴大。
事實上,對於輕微犯罪行為,完全可以納入到《刑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管轄中去,當中的管制、拘役,實際上都比現有的勞教處罰力度低。問題是當局尤其是公安警察貪圖自己方便,不經司法程序就判罰。
同樣,中共的「雙規」是以黨紀形式處理貪腐,也是不經過司法程序便對相關人員拘禁,就算薄熙來案,也是開始走黨紀,現才考慮移送司法,但是他一早就失去自由。
三禪認為,中共反腐也只能走法治之路,無論黨員或非黨員經濟犯罪都只能按司法制度去辦。以黨紀「家法」處理,實際就是以黨代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