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懲教署處罰違規囚犯的方法包括隔離囚禁,但社區組織協會批評該署向經常投訴的囚犯濫用隔離囚禁,往往因「雞毛蒜皮」的違規,便須單獨囚於九平方米的監房內,甚至獨囚逾百日,令部分囚犯出現心悸、焦慮抑鬱等,甚至有自殺傾向,要求當局限制隔離囚禁只用於保護犯人,不可用作處罰。懲教署回應指,會在確有需要及合情合理下,按法例將囚犯與其他人分開囚禁,以維持監獄秩序紀律,保障囚犯利益。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練安妮引述男犯人指,去年因管有違規物品被罰獨囚廿一日,其後遭延長至獨囚逾百日,她又指有囚犯指被罰原因稀奇,如把餅乾沾茶來吃、冬天多穿一對襪子。
練更指,有女犯人有糖尿病等不宜獨囚,向署方要求終止卻被拒。她引述懲教署數據指,二○○○年至二○一○年間,囚犯遭隔離囚禁約四萬宗,平均每月三百卅七宗,並要求由獨立機構負責處理隔離囚禁的聽證會。
懲教署發言人指,該署會按法例確保獨囚囚室大小、通風等合乎健康需要,獄中臨床心理學家及醫護人員亦會到訪為有需要的囚犯提供輔導及服務,若囚犯有不滿可按機制或向太平紳士提出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