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金:拖低民智法治水平

好市民目睹有人涉飲酒超標,未幾即開車,欲挺身而出及時把涉嫌違例者繩之以法,應怎樣做?四個字:即時舉報。有人追蹤高官用膳飲啤酒,然後開車離開,並用短片拍下。下一步絕對可以即時以手電報警,道出涉案者的汽車登記號碼,相信不到半小時便人車並獲!

此乃以法律懲罰違例者必需的,因為若要成功入罪「醉駕」,嫌疑人「案發當時」的行為、表現及呼吸、血液測試,是極為重要的證據。嫌疑人回家睡了個晚上,證據已幾乎完全消失,在此情況下,繼續指控此人違例,只淪為不符公義的空談。

此事的追蹤拍攝者,似乎沒有即時報警,只是把短片發放給傳媒,二話不說進行「輿論審判」。他的說辭可能是:「官官相衞,不相信政府。」

但是,有短片在手,又哪怕官官相衞?警察若不即時行動,才把短片拿出來也未遲!

時至今日,此案在法律上已無任何實質意義。全球頂尖交通調查專家亦無法搜集可把嫌疑人入罪的證據。發展下去,幾可肯定律政司宣布不跟進!

這些事實,香港媒體輿論究竟知或不知?若然不知,根本就沒有資格執掌傳媒公器!若然知而不寫、知而不談,作選擇報道和評論,還掛着公正持平、尊重法治等光環,只不過是招搖撞騙,為隱藏利益集團服務。

很不幸,事件已過近半個月,部分記者在公開場合遇上此高官,仍不斷追問有關事件,高官以「不回應」為回應,卻一次又一次作顯眼報道,而高官所提的政策,不論甚麼,全部反對。

如此擅長人格謀殺的傳媒,顛倒是非早成慣技,全無難度可言。但社會就要為他們所作所為,付上民智及法治被拖低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