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要發展,首先要解決內部貧窮問題,要解決不應單只扶貧,而是涉及整個社會的結構模式,再分配方法。
香港貧窮問題的最大重點是長者貧窮,和新移民(包括非華裔)貧窮。前者實際不限於長者,且牽連及其子女親屬。長者的貧窮會構成其子女親屬的經濟壓力;後者則會是社會發展和穩定的嚴重阻礙。新移民的貧窮會帶來貧窮在代際之間的承繼,也會促成社會不安的犯罪來源。這便不單只是貧窮問題,而是更廣大的社會穩定問題。
以香港社會的財力絕對可以解決這些貧窮問題,政府的資源投入,在香港經濟內部會產生額外的經濟增長與就業動力,形成良性循環。社會福利投入從來都不是一些不懂的官員那樣屬純粹的開支,而是屬於社會新的消費需求,會產生社會效益以外的經濟效益。
最低工資保障了在職家庭的生活,減除在職貧窮的問題。與此同時,香港應提供給貧窮和半貧窮長者和新移民更大更多的福利措施,使他們有合理的生活水平,前者可安享晚年,免使子女親屬負擔過重,也可減少疾病困擾。後者使新移民的子女有機會就學、就業,使其家庭融入社會,減少新移民子女自暴自棄,走上歧途的機會。這方面每年多幾百億元的開支也同時構成政府刺激經濟的措施。
此外,公屋和公營醫療是社會穩定的基石,也是藏富於民的政策。多建公屋,擴大公營醫療需增加公帑支出,卻刺激社會經濟發展,屬需求與供應的良性循環。擴大公營醫療甚至可促使香港醫療技術和產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