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入風雲:變通與妥協

現時,政府對於長者財政上的支援只有兩個計劃:一個是適用於全港市民的綜援;另一個是適用於六十五歲以上長者的生果金。

「生果金」這個叫法雖然是俗稱,但難得傳情達意,因為這個計劃本質上就是以敬老為目的。中國有句老話:「人生七十古來稀。」現今人類壽命增加,長者年入古稀,為社會工作貢獻了幾十年,成就香港的經濟發達,社會向七十歲以上的長者表達敬意,提供一千幾百元的津貼,情況就好像兒孫給長輩的茶錢。因此,生果金不設任何審查或特別條件,只要是香港永久居民,年屆七十就可以申領。

這個計劃後來有了一些改變。社會出現一種訴求,就是認為生果金七十歲這條界線劃得太高,希望可以下調到六十五歲,這跟政府原訂計劃的七十歲相比低了五年。縱觀當時的環境,香港仍未有強積金計劃,相當一部分長者並無退休保障,加上他們在青壯年時又多從事體力勞動,六十多歲已很難再從事本來的工作。為了照顧這些長者的需要,政府便把高齡津貼加多一截延伸,讓六十五至六十九歲這一段年齡的長者申領生果金,但需要申報入息和資產。這可說是一種變通,也是一種妥協。

現時政府建議的長者生活津貼,就是沿用之前延伸的思路,不過由向下變為向上,把六十五歲到六十九歲的適用條件向上推,將合乎資格的七十歲以上長者分流出來,可領金額從原本的一千多元加到二千二百元;至於經濟條件較佳的長者就仍然留在生果金類別。此舉目的是使生果金和生活津貼正式分流,不再重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