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好老師諸志成○九年平安夜當日早上回校途中,遭飲下三瓶威士忌的運輸工人醉駕私家車撞死。死者的兩名遺產執行人昨日入稟高院,指肇事司機有疏忽之嫌向對方索償,但未有表明金額。原告分別是劉惠賢(死者遺孀)及甄少梅,被告周沛揚。入稟狀指被告在○九年十二月廿四日於秀茂坪順景街與利安道交界駕車撞死諸志成。
據資料指被告在前年十二月於區院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酒後駕駛兩罪,指他在意外後被驗出每百毫升血液內含一百四十四毫克酒精,較法定限制五十毫克酒精超標近兩倍,被告最終被判入獄四年及停牌五年。案情指被告案發時僅領車牌九個月,案發前已三度涉及交通違規包括不小心駕駛、超速及違反交通標誌等。而死者死後遺下妻子及一對兒子。
案件編號:HCPI 766/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