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日出席電台烽煙節目,直接向聽眾講解前稱「特惠生果金」的長者生活津貼申報資產安排,並公開「教路」指子女或親人提供的現金饋贈,不會被視為長者的個人入息或資產,家人如有共識,可安排保管年邁父母積蓄,以便他們申領新津貼,但被聽眾質疑會助長不孝子欺詐長者積蓄。
葉太昨致電電台向張建宗申訴,指近百歲的母親擔憂不合資格申領津貼,聲言要將逾三十萬元積蓄轉往子女戶口,質疑申報機制有灰色地帶:「老人家唔明審查呢啲複雜嘢,一句講晒,究竟佢咁做攞唔攞到筆津貼?會唔會畀人話係呃政府?」張回應稱,個別家庭可自行處理有關問題,暗示有關做法不違法,又指長者只要在接受審查時,戶口儲蓄不高過上限便算合資格。葉太隨即反駁,擔心有不孝子會藉協助申請津貼為名,欺騙父母積蓄。七十六歲的聽眾張先生,批評資產審查造成長者分化:「有啲人後生時打工搵幾多使幾多,我就死慳死抵,臨退休前積蓄高過申請限額少少,真係好唔服氣!」
不過,亦有多名聽眾支持申報機制。張小姐強調,當局有必要有效運用資源,幫助真正有需要的長者。吳先生指本港稅基狹窄,未必有足夠財力向所有長者長期發放津貼。
陳女士同意六十五至六十九歲長者須申報資產,但希望七十歲或以上長者能夠豁免,只要年輕時曾交稅即合資格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