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醫務委員會在昨日的聆訊中,點名批評醫院管理局未有將醫療事故轉介委員會處理,直至三年前委員會收到匿名投訴,醫委會才留意到有關個案。醫委會臨時主席麥列菲菲強調,不論醫生來自公立或私立醫院,委員會一律公正審訊。醫管局昨晚回應時則搬出病人私隱,指局方一直與醫委會緊密合作並配合其調查工作,但在未獲病人同意下,局方不能將病人資料轉交第三者。
麥列菲菲宣讀判詞時提到,醫管局發生是次嚴重事件後未有轉介給委員會,直至○七年死因研訊完畢,委員會才收到匿名投訴,投訴人批評委員會未有公平處理今次涉及專業失德事件,並促請委員會勿抱「醫醫相衞」的態度處理事件,否則會影響公眾對委員會的信心;委員會因此才留意此個案。
麥列菲菲又提到,近年委員會已不斷促請醫管局主動轉介懷疑涉及專業失德的個案,以便啟動相關紀律處分程序。但根據過往傳媒報道醫療事故數字之多,醫管局僅「不合比例」地主動將少量個案匯報給委員會。委員會認為醫管局處事方法有待改進,並強調不論涉事醫生來自公或私營醫院,委員會一律公正審訊。至於梁錦雪事發後才考獲腫瘤科專科資格,委員會認為,其專科資格應交由教育及評審委員會考慮。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醫管局絕對有責任將懷疑專業失德個案轉介醫委會,但醫委會在看到傳媒廣泛報道事件後,亦有責任主動向醫管局了解,雙方應加強溝通。
醫管局發言人回應稱,醫管局在考慮轉介個案時需顧及病人私穩、家人意願及符合法例要求,故不能在未獲病人同意下將病人資料轉交第三者。威院發言人回應稱,梁錦雪事發後仍在該院腫瘤科行醫,院方已向她發書面警告及處罰,醫管局及威院事後亦成立調查委員會,規定腫瘤科醫生需接受過指定培訓,才可為病人進行脊髓注射化療藥,梁錦雪沒受訓,故不能參與該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