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大學終身教授熊玠認為,中國對釣魚島主權主張之依據,遠優越於日本,如果現在把釣島糾紛提交國際法庭,日本肯定輸。三禪倒認為,交國際法庭並無必勝把握,還是強調與日方單對單解決可增加「操之在我」的主動性。
熊教授強調,美國國務院已正式宣布美國在二戰後佔領釣魚島,僅行使了「行政權」(以別於主權)。在法理上而言,既然美國承認它對釣魚島從來沒有主權,那麼日本絕不可能由美國轉承而得來對釣魚島的主權。這是事實,需要補充的是,新披露的美國國會報告也證實了這一點。
根據美國國會調查局(CRS)將一九九六年報告修改後於上月末重新出版的《釣魚島糾紛:美國條約的義務》報告指出,美國政府委託國會批准一九七二年與日本簽署的《返還沖繩協定》時表示:「將釣魚島行政權轉交給日本並不意味着對該島嶼的主權主張有任何傾向。」也就是說,美國雖然將二戰停戰後負責管理的釣魚島返還給日本政府,但對於中日兩國對釣魚島的主權主張持「中立態度」。
當時的美國國務卿威廉‧羅傑斯就國會提出的「《返還沖繩協定》是否會影響釣魚島主權」的問題回答說:「對這些島嶼的法律地位(主權)沒有任何影響。」毫無疑問,在國際社會,日本擁有釣魚島主權是沒有理據的。
報告又說「美國雖然在釣魚島主權問題上持中立態度,但《美日安保條約》的適用對象確實包括釣魚島」。因為《美日安保條約》規定其適用對象為「日本擁有行政權的地區」。 也就是說,在目前條件下,日本比中國多了一個釣魚島行政權。所以,打官司中國非必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