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點江山:莫對港獨姑息養奸

「十‧一」當日,一班facebook專頁「我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的烏合之眾舉起港英殖民時代「龍獅旗」前往中聯辦門外挑釁,叫囂「中國人滾回中國去」、「香港要獨立」、「香港感謝英國」等荒謬口號,社會為之側目。港獨愈來愈囂張的氣燄,激起廣大愛國愛港市民強烈憤慨!

香港自九七年回歸中國一刻起,就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基本法》亦規定香港特區必須就國家安全自行立法,制止「叛國」、「分裂國家」等犯罪行為。雖然在反對派煽動民粹阻撓下,二十三條立法未能實現,但《基本法》對一國原則和香港憲制地位有明確規定,港獨言行違反《基本法》是毋庸置疑的,豈能放任自流!

遺憾的是,梁振英政府對港獨活動束手無策,任其橫行,又一次暴露梁班子不懂政治的弱點。其實,對付自稱「我係香港人,唔係中國人」的傢伙容易得很:日後凡有港獨示威活動,警隊可依法逐個檢查、登記示威者身份證;接着通知人民入境事務處應「成全」這班人,對照身份證立即吊銷其「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然後,再通知中旅社轉告內地公安機關,吊銷其中國公民回鄉證。既然港獨分子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那他們就要相應付出代價。港府亦要研究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如何懲治港獨分子,不可姑息養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