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看天下:港人怕訴訟

梁振英有金句:「香港人會怕老婆,唔會怕政府。」之不過,睇咗同文「好人沒有好報」,港人睇嚟最怕打官司就真!

公道自在人心,《東方日報》贏官司輸訟費,當司法利劍,不是用來懲惡鋤奸,而係變成賞惡罰善,信義已死,講「法治」就真係講多無謂,食多會滯!講真,如果唔係好似東方咁嘅正義傳媒,嫉惡如仇,擇善固執,為討回清白、公義,不惜花費龐大的人力、物力、財力去爭回一口氣,普通市民根本對所謂討回「公道」,只能望衙門興嘆!

啲法律學者成日話:法治係香港成功嘅重要支柱,亦係港人珍惜同埋努力捍衞嘅「核心價值」之一。法治不單要求法律嘅內容應符合公義嘅標準,更要求法律嘅執行、解釋同實施合乎程序正義嘅標準。

「合乎程序正義」?《明報》誹謗東方罪名成立,法庭判賠償一百八十萬元,上訴庭將賠償額大幅削減至二十萬,劉夢熊詰問得好:高院原訟庭裁定的一百八十萬元賠償額就「違反法律原則」嗎,既然沒有違反,為甚麼不按原訟庭訂的賠償額?所以,終院的裁決存在邏輯上的矛盾!

CY話港人會怕老婆唔怕政府,睇過東方單Case,老朽但知老婆不必怕,只要學胡適的「新三從四德」:太太出門要跟從,太太命令要服從,太太說錯要盲從;太太化妝要等得,太太生日要記得,太太打罵要忍得,太太花錢要捨得。如此做老公,只怕老婆愛你三百六十年還嫌少!CY的金句,依我看,應糾正:港人怕訴訟,唔怕老婆,更唔怕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