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大專業進修學院環境工程高級文憑一年級男生,去年尾在社交網站認識了十三歲女童後,首次見面即成為情侶,在拍拖期間,男生多次與她性交且拍下片段,更曾在大廈後樓梯與她肛交。男生之後因不滿女童與其他男子傾電話,除向她拳打腳踢外,更威脅若她再與其他男生玩,便會襲擊她及她的父母,事件最終驚動女童的母親及報警。涉案男生昨於高院承認一項非禮、四項與十六歲以下女童非法性交、一項非法肛交及一項襲擊罪,法庭將他還押至下月廿六日待索閱教導所、背景等報告才判刑。
控方案情指案發時就讀中一的女童X,於去年十一月二日在社交網站認識二十歲被告莫光皓,兩日後兩人首次見面,並成為情侶。翌日被告陪X探望她的祖母,離開時被告想與X性交但被拒,被告遂在後樓梯伸手進X的褲內撫摸其下體。一周後,被告又到X的家要求性交,X終答允,其後兩個月被告兩度到事主家與她性交。今年情人節後的周末,被告於X家門前後樓梯要求與X性交,及後卻改為肛交。
今年四月六日,X到被告位於馬鞍山的家,並於他父母的房間內口交及性交,完事後X收到男性朋友的電話,被告得知後怒拍她頭部,踢她到廚櫃更以膠水樽擲向她。被告威脅X若再與其他男生玩,便襲擊她及其父母且會公開性交片段。X把事件告知母親的朋友,X母最終得悉事件並報警。
案件編號:HCCC 265/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