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指是「隱世槍王」、身為槍械發燒友的退休一級懲教主任梁國熾,持有槍牌獲准在家收藏槍彈。去年他抹槍時不慎走火射傷大腿,召喚救護員到場救治時,意外揭發他家中另有非法「軍火庫」,無牌藏有七支槍械及近四千發彈藥及其他配件。被告昨於高院承認一項無牌藏有火器彈藥罪,法官暫准他保釋至十月廿六日始聽取求情及判刑,期間先索閱他的心理及背景報告參考;官明言屆時會考慮判監禁刑罰。
控方昨日原想申請將無牌槍彈充公,而把有牌槍彈發還被告,但法官認為應將所有槍彈充公,最終決定在判刑日才處理充公事宜。
六十四歲被告梁國熾,與妻居於案發的深水埗富昌邨單位,被告是槍會會員並持有槍牌,獲准在家收藏十一支長槍、短槍及共七百發不同口徑的子彈。案情指被告在去年四月十五日晚在家電召救護車,表示抹長槍時意外射傷左大腿,救護員到場將他送院搶救,證實左大腿被子彈穿過受傷,留醫十二日後出院。警方在現場發現有血漬,更檢獲一張被子彈打穿了一個小孔洞的木櫈,亦檢獲疑走火的來福槍及彈頭。
警方在屋內進一步調查後,發現除有合法有牌槍彈、大量模型氣槍、已發射的子彈殼和催淚彈殼等收藏品外;還有一批違法收藏品包括一支長槍、兩支左輪手槍、一支訊號彈手槍、三支超標氣槍等無牌手槍、三千八百八十一發無牌子彈,以及四支長槍槍管、八個滅聲器、一枚煙霧彈及一枚催淚彈等無牌配件。被告在留醫期間向警方表示,無牌的槍彈是多年來購入,已不記得在何處購買,至於煙霧彈和催淚彈等,是在練靶場和船民營拾獲。今次事件後,他槍牌已被撤銷。
案件編號:HCCC 38/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