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一批投資者越洋入稟香港高院,民事指控曾任香港政府中央政策組非全職顧問的商人林健忠及其他人士,指林等人設局誘騙各原告投資入一間科技公司,令他們投資的近一千六百萬元血本無歸,他們要求林還款。入稟狀指,林曾出示多張他與香港富豪的合照,訛稱有富豪和大財團將投資入該公司及回報豐厚,原告因此才願意投資,但原告及後才發覺原來被騙。
十一名原告均是新加坡人,四名被告依次是林健忠、黎名駒、余耀明及環貿通科技有限公司(下稱「環貿通」)。入稟狀稱,被告曾游說原告及很多新加坡人投資環貿通,林當時聲稱,環貿通正發展一套可協助內地中小企在網上速銷產品的軟件,環貿通並擬在兩年內上市,屆時投資回報可達十至廿倍。
入稟狀指,原告最初不想投資,被告遂聲稱林與多名富豪熟稔,又出示林與本地富商李嘉誠、李澤楷的合照,多次說李兆基、方潤華、鄭裕彤、李嘉誠、李澤楷及何鴻燊等富豪快將投資入環貿通,並出示一份○四年報告指環貿通價值逾八億五千萬元。
入稟狀稱,原告於○六至○八年間簽約成為五間公司的股東,並透過該五間公司借錢給兩間由林控制的公司,對方用別樹一居一批車位作抵押,合約列明貸款在上市後會轉為環貿通股份。林後來稱李嘉誠和淡馬錫有可能成為投資者,又指新加坡一位名人和李光耀的媳婦負責為環貿通公開招股,更說可能找陳坤耀加入成為環貿通的非執行董事。林再以環貿通要上市為理由,成功游說原告終止貸款合約和歸還上述車位的業權文件。
環貿通最終未有上市,林怪責保薦人並聲稱會控告保薦人,但卻沒行動。林後來興訟向環貿通追討一百萬元欠款,環貿通又進行財務重組。在財務重組後,林、余兩人於去年九月告訴原告投資款項已化為烏有,環貿通已成空殼公司,並游說原告投資另一間公司翻本。原告拒絕,並在港星兩地報警,案件仍在調查中。
原告指,有關富豪和大財團一直無意投資入環貿通,而被告提供的估值報告也是失實,環貿通自○六年後已沒有收益,根本不可能上市,被告是用欺詐或失實陳述取得原告的金錢,此要被告歸還近一千六百萬元。
案件編號:HCA 1793 / 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