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時「一症三名」爆混亂

【本報訊】港府昨刊憲,將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列入法定呈報疾病,新疫症正名為「新型冠狀病毒致嚴重呼吸系統病」(SRDNC),賦予當局權力在發現感染個案時可隔離病人甚至封鎖建築物。不過,全球最早發現人類感染此新型病毒的荷蘭專家,將之命名為「人類冠狀病毒beta 2C」。由於世界衞生組織尚未對此新型病毒及新病症訂名,隨時出現一種病症三個不同名稱的混亂情況。

香港荷蘭世衞用字大不同

當局昨刊憲修訂《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將「新型冠狀病毒致嚴重呼吸系統病」(Severe Respiratory Disease associated with Novel Coronavirus)成為本港第四十六項表列傳染病,致嚴重呼吸系統病新型冠狀病毒列入第三十二種表列傳染性病原體。

回想○三年沙士爆發,初期同樣出現不同名稱的混亂情況。由於疫症源於內地,最初找不到致病源(即致病的細菌或病毒),而病人普遍出現肺炎徵狀,因此內地稱為「非典型肺炎」,與傳統的典型肺炎以資識別,內地簡稱「非典」。

疫情愈演愈烈,病人以倍數上升,在不知致病源的情況下,世界衞生組織於同年三月廿四日,按感染者的病徵,宣布將新病症訂名為「嚴重急性呼吸系統綜合症」(SARS),香港取其英文簡稱譯名為「沙士」,之後才將沙士列為法定呈報傳染病,因此名稱與世衞一致。最後,由香港大學微生物學系揪出真兇,驗出新疫症由冠狀病毒引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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