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七月亦遭劫犯「目標」終囚20月

【本報訊】今年七月北區醫院亦曾發生劫犯案。少女在荔枝角羈留所探望男友時,疑收到「密令紙仔」共商越獄大計,圖在男友到醫院求醫時劫犯,但有關過程已被監聽,懲教署職員在垃圾桶檢回「密令」,令計劃全盤曝光,警方接報後將計就計,派探員假扮懲教署職員,再以「空車計」抵達醫院,拘捕少女及三名同黨,並控以一項串謀協助囚犯越柙罪,案件於下月十五日於九龍城法院再提訊。至於少女的男友,因本身所涉的傷人罪,昨在區域法院被判囚廿個月。

涉嫌協助囚犯越柙的四被告為姓張(廿七歲)運輸工、涉嫌販毒的姓羅(十七歲)無業少女、姓鍾的中一女生(十六歲)及十五歲的中二女生。控罪指他們於今年七月廿七日,在北區醫院串謀協助姓顏疑犯越柙。控方透露,次被告羅女於案發當日與第三被告鍾女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顏,期間顏將一張紙交給她們,又商討待顏到北區醫院求診時逃獄,惟有關過程已被監聽。兩女事後電召輕型貨車到北區醫院,懲教署職員則在垃圾桶找回該紙張,待了解全盤計劃後報警。警方隨後掩至北區醫院拘捕各被告。

女友等4人被捕 下月提訊

至於事件中被「劫」目標、無業青年顏坤堯(廿一歲),原來涉及一宗傷人案,後來又與姓羅女友捲入毒品案,女友在保釋期間謀劃幫顏越獄。顏早前承認於今年三月十一日,在粉嶺祥華邨商場地下7.11便利店外,與蘇嘉駿、凌安麟及江偉倫等人,襲擊十二歲男童鮑俊鏗。其中涉案被告蘇嘉駿和凌安麟不認罪受審,蘇脫罪,至於凌則罪名成立,其判刑押後至下月十七日處理。

法官判刑指,案情十分嚴重,被告糾黨向事主施襲,並用武器襲擊男童頭部,有機會對男童造成嚴重身體傷害,由於被告有毒癮和精神問題,不適合入教導所,遂判處入獄二十個月。辯方求情指,被告並沒有預謀犯案,非處心積慮犯案,只是當日剛碰見事主才突然有犯案念頭。另外,計劃越獄一事,是被告的女友出主意,跟被告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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