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頭邨17店寧死不遷

房屋委員會計劃清拆有四十多年歷史的東頭邨第廿二座,搬遷限期昨日屆滿,但十多戶商戶不滿賠償安排,拒絕搬遷。當中不乏經營數十載的老店,代表批評房署一直逃避與他們商討賠償問題,且以斷水斷電作威嚇;有商戶更攜來石油氣罐,揚言若房署強行收舖,會放火燒毀店舖「玉石俱焚」!最終,房署承諾短期內不會中斷商舖水電供應,中秋節後再進行收回行動。

東頭邨早已進行重建,但當局當年留下第廿二座作中轉屋用途,目前住戶已全數遷出,但地下商舖仍有十七戶,共廿五個舖位未交還房屋署,面積由二百呎至五、六百呎不等。

曾遭威嚇斷水電

昨日的搬遷限期屆滿,他們堅持留下,抗議房屋署賠償不合理,東頭邨廿二座商戶聯會主席蔡國光指,房屋署按○八年標準,給予商戶每平方呎八百六十六元的特惠津貼,追不上通脹,要求增加一倍至約一千六百元。

他又指,當局雖讓商戶投標其他房署舖位,但「呢啲舖一係好偏遠,一係喺老舊屋邨,係豬骨頭。」他指廿二座商舖當年主要接收被遷徙市民,故商戶擁有轉型行業自由、轉讓租用權、分租權及承繼權等權利,但房屋署賠償時隻字不提。

允短期內不收舖

於廿二座經營一間約二百呎髮廊近四十年的陳美玉指:「依家淨係賠番十九萬,叫我轉去其他房署街市繼續經營,但隔籬劏豬劏雞,點做髮型屋?」她批評房屋署職員前日多次致電威嚇商戶交還舖位鎖匙,否則會斷水斷電。她昨日專程帶石油氣罐到舖位,「如果房署強硬嚟鎖門封舖,我就放火,同佢一齊死!」

商戶更一度包圍屋邨辦事處抗議,後與在場職員開會約半小時,獲房署承諾暫緩收回行動。房屋署高級事務經理(黃大仙)徐金龍稱,廿二座的住宅單位已全部收回,但少數商戶在搬遷時遇到困難,強調短期內不會強行收回舖位,或中斷水電供應。他指第廿二座清拆後將用作興建公屋,希望商戶合作,盡快搬遷,讓輪候公屋人士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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