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三內地水客判囚

【本報訊】入境處和警方近日在掃蕩內地水貨客行動中拘捕多人,繼早前首批七名內地男女認罪被判囚兩個月後,再有三名內地漢因以旅客身份在港將水貨龍蝦運返內地而被捕,三男子昨於沙田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罪,各判即時監禁兩個月。

受聘運龍蝦返內地

被告依次是夏澤青(四十四歲)、莊火振(三十九歲)及李盛權(廿八歲),各控一項違反逗留條件罪。案情指入境處及警方於本月廿三日的掃蕩水貨客行動中,在上水劍橋廣場一個貨倉內,發現三名被告在多袋已包裝好的龍蝦前,準備帶該水貨離開。調查人員截停三人查問,確認他們均是內地人,以訪客身份來港但受聘攜帶袋裝龍蝦返回內地,最終將三人拘捕。警誡下,三人承認犯案,並透露三人雖然同行但所收酬勞不一,金額由每次運送每袋龍蝦收取八十元至一百廿元不等,第三被告更指他在該天已運送兩袋龍蝦過境。

辯方求情指三人認罪節省法庭時間,其中第三被告正申請單程證來港與家人團聚,憂慮監禁會影響其申請進度。裁判官勸誡第三被告若有幸獲批單程證來港,不要重操販運水貨故業。

案件編號:STCC 456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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