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糾黨圍毆凌辱少女 懷孕少女判戒毒

【本報訊】十六歲少女去年遭童黨圍毆兼凌辱,更被迫僅穿胸圍在遊戲機中心內「行貓步」(Catwalk),案中多名年輕被告事後被捕,其中一名現時懷有身孕的十八歲女被告李嘉雯,早前於觀塘法院承認一項襲擊罪,裁判官昨日按感化官報告建議判被告入戒毒所服刑,官指這可協助她遠離損友;又指她離開戒毒所後已為人母,應為自己及嬰兒負責。

逼行貓步30秒

案情指去年八月二日下午,十六歲女事主與本案被告在內的一眾童黨在秀茂坪商場天台聊天,眾人不讓她離開並凌辱她近三小時,其中有人扭開消防喉向她全身射水,亦有人逼她猜「包剪揼」,猜輸便掌摑她及圍毆她,她後來更被迫僅穿胸圍行Catwalk三十秒。

涉案的另外一男一女被告早前分別判感化十八個月及進入更生中心。

案件編號:KTCC 336/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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