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毛罵貪曾態度傲慢

【本報訊】立法會議員梁國雄(長毛)與五名社運人士於去年七一遊行後,晚上在中環一帶呼籲在場示威者留守現場的馬路令交通受阻塞,六人日前在觀塘法院承認參與及協助組織非法集會兩罪。長毛昨日自行求情時大罵曾蔭權對待示威者的態度傲慢,他指九萬人參與反對國民教育集會,現任特首梁振英起碼會接見,但曾蔭權卻不准數百人的集會。長毛又諷刺曾蔭權不肯接見示威者是否「太忙要去食鮑魚」。裁判官判刑時指當日集會「亂中有序」,最終輕判六名被告各罰款一千五百元。

五男一女被告依次是張錦雄(卅七歲)、周諾恒(廿八歲)、梁穎禮(卅歲)、梁國雄(五十六歲)、洪曉嫻(女,廿二歲)及岑子杰(廿四歲)。

長毛在長達四十分鐘的自行求情中透露,今次是他第四次觸犯類似的公安條例罪行,他指市民需要通知警方才能參與和平集會做法不合邏輯;他又指事發時曾蔭權不准市民前往政府總部示威,又不接見示威者,質疑對方是否「太忙要去食鮑魚」,更直斥「鬼知佢咁傲慢」。

六被告非法集會 各罰1500元

另外辯方律師求情時透露,患有愛滋病的張錦雄在多間內地大學演講、任職議員助理的周諾恒與高齡祖母同住、教畫班的梁穎禮閒時積極推動本土文化發展、洪曉嫻則在文學雜誌《字花》任編輯、岑子杰自行求情時透露在同志組織工作。

裁判官最終以四個因素作出輕判,六名被告各罰款一千五百元,首先指集會於假日晚上的商業區進行對市民影響較輕、其次集會活動只是之前遊行的延續、第三,集會人士非成千上萬,最少時只得約百人,事件中無人受傷、第四,眾被告用揚聲器呼籲示威者不要使用武力,警方與示威者互相配合令活動「亂中有序」。

案件編號︰KTCC 4289/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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