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兩項案底
控方指被告楊大華(七十五歲)曾有兩項案底,分別為非法賭博及向當舖提供虛假資料。被告求情時自稱行醫五十年,從未在專業上犯錯,亦未嘗被投訴,他因不熟悉條例,錯誤以為注射子宮頸癌防疫針不算醫療工作,現已深感後悔。
案情指,衞生署於今年三月廿二日到被告於位彌敦道的醫務所,向被告查問有關團購注射子宮頸癌疫苗一事,被告承認自二月起,曾在尖沙咀加連威老道愛賓商業大廈美瑞醫療中心為病人注射疫苗,而他每次注射前,都會研究病人資料,以確定病人是否適合注射。根據被告的註冊資料,他只可以在彌敦道的診所執業,衞署遂報警拘捕被告。
案件編號:KCCC 3809/2012